上世纪80年代厦门曾建"鸳鸯楼" 解决大龄青年婚房问题-看点
记者 林爱玲 摄
“鸳鸯楼”大多坐落于现在的思明区筼筜街道振兴新村。记者 陈理杰 摄
“鸳鸯楼”,是厦门上世纪八十年代大龄新婚夫妇难忘的记忆。 记者 陈理杰 摄
【资料图】
口述人
蔡国烟(退休新闻工作者)
“‘鸳鸯楼’的建造是时代的特殊产物。但‘鸳鸯楼’确实可以说是当时厦门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,富有人情味的一个具体体现。”蔡国烟说。
厦门网讯(海西晨报记者 林爱玲)明天就是“5·20”了,和许多城市一样,厦门又将迎来一波结婚登记高潮。不管在什么年代,结婚成家,婚房都是头等大事。和当下选购商品房作为婚房不同,在上世纪八十年代,厦门有一种名叫“鸳鸯楼”的“政府福利婚房”,是那个年代大龄新婚夫妇难忘的集体记忆。而这些“鸳鸯楼”,大多坐落于现在的思明区筼筜街道振兴新村。
作为曾经的新华社驻厦记者,蔡国烟曾于1986年对厦门“鸳鸯楼”的情况进行独家采访。本期“口述厦门”将通过他的口述,讲述上世纪八十年代厦门大龄新婚青年的“婚房”往事。
市政府拨资金建“鸳鸯楼”
“ 福建省厦门市政府为大龄青年兴建住宅楼,使700多对大龄青年结婚有了新房……”这段文字来自新华社一篇题为《厦门为大龄青年建住宅 700多对“鸳鸯”有新房》的新闻报道,刊登于1986年2月16日 的《人民日报》和《福建日报》。这篇报道正是蔡国烟当年关于厦门“鸳鸯楼”的报道。
“1986年春节期间,我了解到市政府为大龄青年建婚房的情况,就进行了调查、采访。”提起30多年前的这篇报道,蔡国烟记忆犹新。他说,1986年2月6日到13日,他走访了厦门市总工会,采访了市总工会女工部部长杨美汝等相关负责人,并到“鸳鸯楼”实地走访了入住的大龄新婚夫妇,前后花了一个星期左右,才完成这篇报道。
在采访过程中,蔡国烟了解到, 1984年中央提出全社会都要关心大龄青年婚姻问题后,厦门决定兴建这种住宅楼。时任市委书记陆自奋亲自开会动员,认为是社会的需要、人民的需要。市里规定,凡女方年满28周岁已登记结婚者,只要双方家庭挤不出房间、双方单位没条件盖房的,都可以申请住房。为了落实这项规定,市总工会、建委、房管局、妇联、团委等单位联合组成分房审批小组,对申请人的原住房情况逐个进行核实。
蔡国烟告诉记者,从1984年到1985年的一年多来,厦门市政府投资300多万元,先后建成198套“鸳鸯楼”新房供结婚的大龄青年住。申请新房的人中以在职青工为主,也有少数青年个体户、待业青年和残障青年。
解决大龄青年婚房问题
在采访过程中,蔡国烟向记者透露了当年采访的更多细节。“为什么会出现‘鸳鸯楼’呢?”蔡国烟说,在上世纪80年代,商品房还尚未出现,厦门除了侨房、私房外,大部分住房都是公房和单位宿舍。一套两居室住上五六口人是非常普遍的情况。“家庭住房紧张,挤不出单间给青年结婚用,让许多青年尤其是大龄未婚青年及其家人非常头疼。”蔡国烟说。
蔡国烟告诉记者,根据当时市总工会女工部部长杨美汝的介绍,据当时市总工会42个行业19个单位统计,粗略推算,当时全市约8000多名大龄青年在职,加上未入工会组织的个体户、待业青年,约1万人,占全市(城区)人口0.4%。其中,男性占约80%,女性占19.7%(调查数),28-35岁年龄段占84.6%。蔡国烟翻出当年的采访记录本,指着上面的数据告诉记者,大量的晚婚晚育大龄青年无房结婚,成为当时一个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。
“鸳鸯楼”政策实施后,市总工会组织两批共103对大龄青年举办集体婚礼,迁入新居。
根据蔡国烟的笔记,“鸳鸯楼”面积平均每户30平方米,房间的朝向、层次靠抽签而定。“住户数共有197对,月租金0.10元/m^2 。除了面向在职青年提供外,也向适合条件的大龄未婚青年如个体户、待业青年提供。”蔡国烟说,当时单位分房都要5年以上老职工才能参加评选,青年职工工龄不够长,评不上,但“鸳鸯楼”的出现,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种情况。另外,有6对个体户大龄新婚夫妇也入住了“鸳鸯楼”。
“享受到‘鸳鸯楼’的福利,青年工人工作更安心。”蔡国烟说,“这些大龄新婚青年的家长、亲友对政府是十分感激的。”据他了解,当时厦门编织厂有4对残疾大龄青年,就有3对评上了房,都写了感谢信。
此外,各单位响应号召,在自建的宿舍中,也先安排给大龄青年用于结婚共544套房子。
“鸳鸯楼”背后人情味浓
蔡国烟还与记者分享了当时采访的趣事。1986年2月,为了完成这篇报道,他前往振兴新村,准备采访几位入住的大龄青年新婚夫妇。因为正值春节期间,屋主多外出走亲访友,他连续敲了几次空门。最后,他随机敲响了振兴新村某栋502室。门开了,一对青年夫妇热情地接待了他。
男主人名叫陈礼兴,是市搬运公司机修厂四级工;女主人名叫周丽玉,是开元消防器材厂三级工。“他们非常热情,捧出蜜饯、糖盒请我吃。因为天气寒冷,见我冻得脸青,还泡咖啡给我暖身。我说,‘恭喜你们!’新娘笑道:‘谢谢’!”蔡国烟向记者回忆起当时的情形。 这对夫妇分到的是一房一厅,面积31平方米,有灶房、厕所、阳台等,房租每月3元多。室内有彩电、洗衣机、沙发、挂钟、吊灯等,布置得很温馨。
陈礼兴告诉蔡国烟,他父母都是工人,一家有兄弟姐妹7人,除两个妹妹出嫁以外,全家7个人挤住在30多平方米的老屋。搬运公司盖房不多,他快40岁了,谈恋爱4年了,因为住房没办法解决,一直拖到分到了鸳鸯楼才成婚。“这次,照规则分房,用抽签的,很公平,真‘照起工’!”陈礼兴这么告诉蔡国烟。
后来,在那篇报道中,蔡国烟这样描述这对新婚夫妇的情况:“春节期间,记者到住进楼房里的一对新婚夫妇家做客。新郎快40岁了,是搬运公司的机修工。新娘也30岁出头,是一家集体企业的工人。两人相爱了4年之久。但过去由于男方一家7口只住了一间房子,他们迟迟不能结婚。现在,他们两人住的是一套一室一厅,面积为30多平方米的房屋。看着现在宽敞的新居,新娘抿着嘴笑了。”透过文字,仍能感受到当年那对大龄新婚夫妇的喜悦之情。
一间小小的房间就能让一个人、一个家庭获得巨大的幸福感和满足感。蔡国烟告诉记者,“鸳鸯楼”是上世纪80年代的特殊产物。但它的出现,可以说是当时厦门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,富有人情味的一个具体体现。